本次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,以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与应用情况、合规管理组织建设与履职情况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为重点,参照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》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(试行)》《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方案(2023-2025年)》《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,细化评价指标,采取上下同评、重点延伸的方式,对总公司与呼市、包头、乌兰察布、赤峰、第一分公司等5家分子公司共6个单位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了综合检视,两级公司首席合规官、合规管理专员“零距离”交流借鉴、会诊难题,全面梳理了合规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,为科学制定2025年合规管理工作计划、建立全员覆盖、职责清晰、协调联动、务实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、全面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支撑。